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可以申请再审吗?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到哪个部门?

时间:2023-05-06 13:06:18 来源:法评网

在现实生活中,针对法院作出的判决,当事人在执行的时候很可能会发现存在一些异议,当事人可以提交异议申请,那么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到哪个部门?

一、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到哪个部门

申请人:XXX(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住址)

【有代表人的要写上代表人的法定信息。格式如下:

代表人:XXX(写明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民族、住址)】

请求事项:解除对(XXXX)X民执第XXXX号裁定书;

事实与理由:

贵院因XXX与XXX(XX纠纷)一案,(作出的裁定的结果)。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,理由有以下X点: 讲述理由,例如下文

(第一,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。申请人与XXX在XX市开XXXX中心签订了编号为XXXX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(以下简称合同),把商品房卖给XXX。合同约定,XXX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XX元,剩余房款XX元于XXXX年XX月XX日前办理银行按揭;应XXX要求,申请人同意XXX在XXXX年XX月XX日实付部分首付款XXXX元,首付款余款XXXX元。XXX承诺在XXXX年XX月XX日前付清;但XXX在约定的XXXX年XX月XX日到期时,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XXXX元,且未办理银行按揭,此后XXX下落不明至今。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,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九条明确规定:“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据此可以得出,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,仍然属于申请人,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。 )

此致

XXX市人民法院

申请人: XXX

XXXX年XX月XX日

二、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可以申请再审吗

对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不服的,认为原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内容错误并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的,可以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,向作出原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。

三、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起诉怎么走

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,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,递交起诉状,人民法院受理后,需要开庭审理,然后根据事实和法律,依法作出判决。执行异议之诉,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,经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进行初步审查和处理,当事人或者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,请求执行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争议而提起的诉讼。 受理条件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25条的规定,执行过程中,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;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案外人、当事人对裁定不服,认为原判决、裁定错误的,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;与原判决、裁定无关的,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执行异议申请书交到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,被执行人对于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的话,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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